第 2 楼
一、东亚早期国家的起源方式
(一)、家国同构的普遍性:
尽管我们有理由确知世界上多数人类文明的国家发展经历中都曾有过君权模式,然而很难再确定另一个将从祖先崇拜转化来的家长奴隶制权威同国家本身进行了如此严密、完备整合的个体。早在埃及的古王国时代,官僚们便将亲吻法老的足部视为一种莫大的荣耀。这里的君权同样表现得严酷而且带着“亚细亚”式的特征。我们所能解释的是,法老的神圣与伟大基于他是荷露斯(Horus)神的神性以及太阳神之子的权力来源。然而这里王权本身与国家意义的统一并不意味着国家与王族实现了有机地结合,以至于“宗社”便等于国家。家国同构的本质在于王者以及被概念化了的这个王者所在的父系家族在极大的程度上与他所统治的国家具有等同的品质。这种理念在儒教文化圈的古本典籍中是构建伦理宗教的政治模式的一条重要理论,并随处可见。《韩非子.解老》:“臣事君宜,下怀上宜。子事父宜,贱敬贵宜。”《公羊传.定公四年》“事君犹事父。”《荀子.议兵》:“臣之于君也,下之于上也,老子之事父,弟之事兄。”
“最早的国王都是由父家长演变过来的,或者说君权乃是父权的放大[2]。”我们很惊诧地发现甲骨文字中“父”字的写法“ ”与“尹”字的写法是如此相似,而“尹”字与君主的“君”字是可以互相通用的。它所透露出的信息正是王权“国”与族权“家”的内质联系。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说“处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庙堂,即是宗庙。这种作为国家代指意义的符号是王室祖先的祭祀场所。“宗庙”中祖先的柱作为现世王权合理性的象征证据被上升到国家意义。“宗”在甲骨文中被写作“ ”,它的“ ”与“示”两部分都是男性祖先生殖器的伟大象征。它们的原型可以在许多龙山时代的“陶祖”器上看到。东亚大一统宗法模式下的国家们在帝或王级的君主谥号上不段强调着家国同构的文化意志。“太宗”、“高宗”代表着某一国家的除开国君主外最伟大的统治者——无论他是商王国的高宗武丁,唐帝国的太宗李世民,还是韩国李朝的高宗大王,都符合这一套系统。
尽管希腊地区在爱琴文明时代普遍采用类似于东方的王权制度,但它基于这并非本土产物而在公元十一世纪完全消失。古典时代的希腊最有代表性的正是雅典(Athens)的公民民主制度。而罗马共和国则采用贵族制的元老院。意大利哲学家维科(Giovanni Battista Vico)认为罗马元老院的产生是因为每个氏族首领都是凶猛的英雄与约夫的儿子。所以他们之间是平等的,要共同分享权力[3]。后来具有终极实在设定的文化,基督教在西方的确立更是成为对家国同构最具否定意义的因素。在东亚地区,这种国家理念的确立则早于希腊的古典时代。这个观念的最早来源从发生学的角度来看是几乎与东亚大陆上的文明因素同时期并在空间上包含于整个大陆的。
美国人类学家Elman R . service在《原始社会组织》中曾经对早期文化人类社会从蒙昧到野蛮时代开始的几种社会形态进行划分[4]。他认为这三个阶段的第一个阶段即游团时期相当于卢伯克(Jhoh Lubbck)《史前时代》的旧石器时代。氏族时期即新石器时代中前期,而酋邦则是马克思的野蛮时代后期或卢伯克的新石器时代后期。这里值得注意的酋邦理论把Chiefdom这个社会阶段视为野蛮与文明的缓冲时间地带。它的分层社会、酋君世袭以及有一个联系与组织经济、社会、巫教各种因素的中心存在表明了它的文明色彩。无疑 ,东亚大陆上同样具有这样一个阶段,而对国家同构的发生之源也应该放进这个框架来思考。
我们来看古中国史诗中关于神农集团、黄帝集团以及古韩国史诗中的檀君酋邦。
塞维斯强调酋邦与原始国家(primitive State)的区别在于是否有一个机构或惯性观念导致权力袭断[5],而家国同构正是一种文化观念确立并展开使机构、组织、运作各方面被纳入这个带着惯性的体系。因此,它的确立过程就是东亚家国同构的一个基本原因。首先,“家天下”的事实虽然在启这位用暴力手段最终确立这一体制前被禅让制所压制,但启的军事暴力并非无故。我们甚至可能推测,在他成功之前便已具有相同性质的若干尝试。《韩非子.说疑》:“舜逼尧,禹逼舜,汤放桀,武王伐纣。”古本《竹书记年》:“ 尧之末年,德衰,为舜所囚。舜篡尧位。”正是这种争斗的模糊记忆。并且,酋邦社会便已具有于“分层社会”(Ranked Socity)的特点。这里的分层既指某一实体内部阶级的分化,也指一个地理区域中集团的分层。这种分层我认为在早期国家阶段可以分为以氏族为单位的城市国家(Citystate),由它们组成更高级的集团,而城市国家中已经建立了君权。集团组成联盟,越往上一级组织程度越低,越松散(具体内容将在下一章节中提到—)。所以,禅让制表现为联盟一级松散的贵族民主式的政治特征。然而在氏族的城市国家一级中,父权家长制已经建立起有力的暴力统治。因此,上面所提到的君主们为权力垄断的努力是有观念基础的——他们要把城市国家的权力模式引入到中原联盟这一政治单位中。正因为这一系列努力,所以《国语.鲁语》说:“昔禹致群神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戳之。”父权开始无限放大为一种伟大的权威力量,这正是家国同构的基础之一。
第二,在这种为世袭“家天下”统治模式放大的努力中,“家天一”的观念同样影响着禅让制的实践过程。《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尧欲传天下于舜。鲸谏曰‘不详哉!孰以天下而传之匹夫乎?’……共工又谏曰:‘孰以天下而传之于匹夫乎?’”在鲸与共工的观念中所包含的思想是传位的对象必须具有高贵的血统与家族关系,不能随意传授给“匹夫”。这种血统观念包含着“家天下”的意味。《史记. 夏本记》说禹在舜死亡以后“辟舜之子商均于阳城。”可以想见在他的观念中,“家天下”是一种正识、正常的情况。只是因为“天下诸侯皆去商均而朝禹”,他才成为这个政治体的最高行政者。这是公元前2500上到2070年间的家国同构意识。
然而在此前更早的时代,追寻到酋邦向早期国家过渡的公元前4000年[6],我们同样有证据表明家国同构的发生因素已经存在。(1)、带有军事守卫功能的城堡出现标志着社会的组织化与权力的支配范围的扩大,并显示着动荡与不安的局势。目前已知的这种古城包括了长江中游地区的澧县城头山遗址与黄河下游滕州的西康留城址,黄河中游的西山城址[7]。(2)、公元前4000年纪开始发生的这一系列新而复杂的情况促使族权的权威更迅速由公共权力演化为私人权力。“王权的第三个来源和组成是族权……依据血缘谱系,由家族而宗族,再由宗族到公族王族,权力逐层向上集中,形成族内的世袭等级地位[8]。”这说明东亚的家国同构文化现象的历史性本源因素出现与父权制的确立是同时期的。
古韩国李朝使节权近于1396年访问宗主国明朝时作诗向帝国的太祖皇帝回答关于韩半岛早期文化时代的问题:
传说洪荒日,檀君降树边。位临东国土,时在帝尧天。传世不知几,历年曾过千。……
后来其子代,同是号朝鲜。
它用汉化的诗歌体传递了古韩国的史诗信息。当大陆中心处于尧统治时期,神灵桓因的儿子桓雄来到妙香山建立了一个“神城”。他与由熊变成的女人结婚而生下了一位成为国君的英雄——檀君。这位英雄同时兼任着阿斯达山的山神,他活了一千九百零八岁才死去。他的土地被同为东方族系的商王国支族所占据,建立了箕氏朝鲜。檀君主史诗所透露出的信息至少有三点:(1)、韩半岛的社会在公元前4500年纪已进入了世袭制的父权系统。(2)、与桓因氏联姻的族团是是以熊为图腾(Totem)的氏族。(3)、檀君氏还处于酋邦或邦向早期国家过渡的阶段,它的父权统治者在史诗中在位1500年,反映了父权世袭交替的一段很长统治时期[9]。檀君氏从酋发展到早期国家,传承着桓因氏的“家国”传统。并延续了十个世纪以上,而这个时期黄河流域的文明因素还没有整体性地植入到半岛。因此,从家国同构的普遍性来看,它包含于东西大陆的文明基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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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议兵》:
故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